契稅計稅金額與增值稅計算如何舉例說明

問題來源:


喬老師
2025-09-05 17:15:22 553人瀏覽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①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繳納契稅的
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契稅計稅金額(含營業(yè)稅)]÷(1+5%)×5%
比如小規(guī)模納稅人2015年購進的不動產(chǎn),花費100(此時繳納營業(yè)稅,營業(yè)稅是價內(nèi)稅,含在100中),按照此金額繳納契稅;現(xiàn)在轉(zhuǎn)讓了,取得含稅收入300,按照上面公式,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契稅計稅金額(含營業(yè)稅)]÷(1+5%)×5%=(300-100)÷(1+5%)×5%
②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繳納契稅的
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1+5%)-契稅計稅金額(不含增值稅)]×5%
比如小規(guī)模納稅人2020年購進的不動產(chǎn),不含稅價款100,按照此金額繳納契稅;現(xiàn)在轉(zhuǎn)讓了,取得含稅收入300,按照上面公式,增增值稅應納稅額=[全部交易價格(含增值稅)÷(1+5%)-契稅計稅金額(不含增值稅)]×5%=[300÷(1+5%)-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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