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銷售與兼營的詳細辨析及稅務處理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C,D
答案分析:選項A:屬于兼營行為。選項B: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jié)構(gòu)件等自產(chǎn)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混合銷售,應分別核算貨物和建筑服務的銷售額,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或征收率。
汪老師
2023-03-30 13:21:54 3442人瀏覽
您混合銷售和兼營的知識點學的不太扎實,可以回顧一下基礎班哈。
1.先看一下這里的知識點:
業(yè)務 | 關鍵界定標準 | 稅務處理 |
混合 銷售 | 在同一項銷售行為中同時存在貨物和服務的混合,二者有從屬關系 | 按納稅人經(jīng)營主業(yè)繳納增值稅,銷售額為貨物銷售額與服務銷售額的合計 |
兼營 | 同一納稅主體,既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又銷售服務、無形資產(chǎn)、不動產(chǎn),各類業(yè)務并無必然的從屬關系(可以同時發(fā)生,也可以不同時發(fā)生) | (1)分別核算:分別適用稅率或征收率 (2)未分別核算:從高適用稅率或從高適用征收率 |
特殊規(guī)定,特殊記憶:納稅人銷售活動板房、機器設備、鋼結(jié)構(gòu)件等自產(chǎn)貨物的同時提供建筑、安裝服務,不屬于混合銷售,算兼營。
2.再看BC,B屬于上面說的特殊規(guī)定,屬于兼營。C屬于正常銷售家電的同時提供送貨服務,如果不在這家店買家電,對方肯定不會給提供送貨服務的,因為無貨可送,所以二者有因果關系,又不屬于上述特殊規(guī)定范疇,故屬于混合銷售。
3.再看AD,A商超既銷售商品又提供餐飲服務,這就跟咱們現(xiàn)實逛商場一樣,您不買衣服也可以吃飯,不吃飯也可以買衣服,二者無因果關系,所以算兼營。
D餐廳提供餐飲服務同時銷售酒水,咱們?nèi)ワ埖瓿燥埐艜瑫r點酒水,幾乎不會出現(xiàn)說不在飯店吃飯,專門去飯店買一瓶飲料,所以二者有因果關系,是混合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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