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購——2026年中級會計《經濟法》預習階段知識點
時不可及,日不可留。2026年中級會計考試預習階段學習,此刻正是最佳起點。建議先通讀教材框架,標記重難點;結合網課理解基礎概念。每日堅持兩小時,周末進行周總結。早起步,穩(wěn)根基,讓備考之路從容有序。

【第二章 公司法律制度】
股份回購
適用情形 | 決議機制 | 其他重要規(guī)定 |
減少公司注冊資本 | 經股東會決議 | 自收購之日起10日內注銷 |
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 經股東會決議 | 自收購之日起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
股東因對股東會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決議持異議,要求公司收購其股份 | 不必經股東會或者董事會決議 | (1)自收購之日起6個月內轉讓或者注銷 (2)無按照合理價格收購的要求 |
將股份用于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 | 經股東會決議,或者依照 公司章程規(guī)定或者股東會的授權,經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會會議決議 | (1)在3年內轉讓或者注銷 (2)公司合計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數不得超過本公司已發(fā)行股份總數的10% (3)上市公司應當通過公開的集中交易方式進行 |
| 將股份用于轉換公司發(fā)行的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 | ||
| 上市公司為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所必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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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股份回購相關內容??忌鷤円侠戆才艜r間,充分利用預習階段的學習時間,積極備考,希望大家都能取得中級會計師資格證!
注:以上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5年《經濟法》2025考季輕1·基礎細講班課程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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