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有哪些要求?
審計工作底稿是注冊會計師對其執(zhí)行的審計工作所做的完整記錄,在我國,注冊會計師不能獨立于會計師事務所之外承攬審計業(yè)務,因此,審計檔案的所有權屬于承接該項業(yè)務的會計師事務所。下面就隨小編來看看審計工作底稿歸檔時有什么要求。

一、審計工作底稿歸檔工作的性質
將審計工作底稿歸檔為最終審計檔案是一項事務性的工作,所謂事務性的工作是指一些輔助性的工作,不涉及新的審計程序或得出新的結論。如果在歸檔期間對審計工作底稿作出的變動屬于事務性的,注冊會計師可以作出變動,主要包括:
1.刪除或廢棄被取代的審計工作底稿;
2.對審計工作底稿進行分類、整理和交叉索引;
3.對審計檔案歸整工作的完成核對表簽字認可;
4.記錄在審計報告日前獲取的、與項目組相關成員進行討論并達成一致意見的審計證據(jù)。
二、審計工作底稿歸檔的期限
業(yè)務完成情況不同,歸檔期限計算的起始日期也有所差異。如果注冊會計師完成了審計業(yè)務,則審計工作底稿歸檔期限為審計報告日后60天內;如果注冊會計師未能完成審計業(yè)務,審計工作底稿的歸檔期限為審計業(yè)務中止后的60天內。
如果針對客戶的同一財務信息執(zhí)行不同的委托業(yè)務,出具兩個或多個不同的報告,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將其視為不同的業(yè)務,根據(jù)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制定的政策和程序,在規(guī)定的歸檔期限內分別將審計工作底稿歸整為最終審計檔案。
三、審計工作底稿的保存期限
若注冊會計師完成了審計業(yè)務,應當自審計報告日起,對審計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若注冊會計師未能完成審計業(yè)務,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自審計業(yè)務中止日起,對審計工作底稿至少保存10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完成最終審計檔案的歸整工作后,注冊會計師不得在規(guī)定的保存期限屆滿前刪除或廢棄任何性質的工作底稿。
以上就是審計工作底稿歸檔的相關規(guī)定,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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