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同時履行抗辯權 | 后履行抗辯權 | 不安抗辯權 | |
合同類型 | 雙務合同 | ||
履行順序 | 無先后 | 有先后 | |
抗辯者 | 合同雙方 | 后履行一方 | 先履行一方 |
行使前提 | 對方不履行、履行不符合約定 | 確切證據證明(無確切證據需承擔違約責任)+(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yè)信譽 | |
程序 | (1)未履行的:拒絕履行請求 (2)履行不符合約定:拒絕相應的履行請求 | 中止履行+通知對方: (1)對方提供擔保OR恢復履行能力:恢復履行 (2)對方未提供擔保+未恢復履行能力: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請求承擔違約責任 | |
丁老師
2023-11-17 12:51:26 3799人瀏覽
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2)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
(3)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4)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民事法律行為,但該強制性規(guī)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5)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
口訣:反良俗、反法規(guī)、無虛假、惡意通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O(∩_∩)O~相關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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