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考點14】合同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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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互負對待給付義務 |
單務合同 |
僅一方當事人負擔給付義務的合同;如贈與合同、保證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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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務合同 |
雙方當事人互負對待給付義務的合同;如買賣合同、租賃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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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支付對價 |
有償合同 |
當事人一方取得權益,必須向對方支付相應對價的合同;如買賣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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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合同 |
當事人一方取得權益,無須向對方支付對價的合同;如贈與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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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以交付標的物或者完成其他給付為成立要件 |
諾成合同 |
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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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合同 |
也稱要物合同、踐成合同,是指除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須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給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如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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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予以規(guī)定并賦予特定名稱 |
典型合同 |
也稱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予以規(guī)定并賦予特定名稱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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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合同 |
也稱無名合同,是指法律未設特別規(guī)定,也未賦予特定名稱,任由當事人自由創(chuàng)設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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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或者生效是否需要具備法定形式和手續(xù) |
要式合同 |
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xù)的合同:(1)法律規(guī)定應采用書面形式的合同 (2)要求鑒證或者公證的合同 (3)須經有關國家機關審核批準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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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式合同 |
法律不要求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xù)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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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訂立是否以訂立另一合同為內容 |
預約 |
約定將來訂立相關聯(lián)的另一個合同的合同:當事人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合同的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等,構成預約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預約合同約定的訂立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的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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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約 |
履行預約而訂立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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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貫徹執(zhí)行合同相對性原則 |
束己合同 |
嚴格遵循合同相對性原則,合同當事人為自己約定并承受權利義務,第三人不能向合同當事人主張權利和追究責任,合同當事人也不得向第三人主張合同權利和合同義務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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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他合同 |
利他合同 |
(1)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不真正利他合同) (2)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第三人可以直接請求債務人向其履行債務,第三人未在合理期限內明確拒絕,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第三人可以請求債務人承擔違約責任;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可以向第三人主張(真正利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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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擔合同 |
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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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效果在締約時是否確定 |
確定合同 |
合同的法律效果在締約時既已確定的合同;大多數(shù)合同都是確定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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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幸合同 |
也稱機會性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締約時不能確定的合同,即當事人雙方或者一方的給付,以將來不確定事件的發(fā)生而決定的合同,如保險合同、博彩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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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 |
一方當事人為重復使用而將對所有相對人采用的交易條件預先擬定,由相對人決定是否完全承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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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合同 |
也稱混合合同,是指由兩個以上的典型合同或者非典型合同的內容復合構成的合同;復合合同雖有多個合同內容,但仍屬一個合同,發(fā)生單一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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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老師
2022-11-12 17:33:33 822人瀏覽
商品房買賣的認購、訂購、預訂書就是預約。即預約合同(商品房認購意向書),是對雙方交易房屋有關事宜的初步確認。
本約,是指履行預約而訂立的合同。就是日后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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