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法_26年注會會計預習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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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法
(一)成本法的定義及其適用范圍
成本法,是指投資按成本計價的方法。
投資方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采用成本法核算??刂疲侵竿顿Y方擁有對被投資方的權力,通過參與被投資方的相關活動而享有可變回報,并且有能力運用對被投資方的權力影響其回報金額。
(二)成本法核算
項目 | 會計處理 |
(1)“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反映取得時的成本【點撥】 | 會計分錄參見第二節(jié)中對子公司投資的初始計量 |
(2)被投資單位宣告發(fā)放現(xiàn)金股利 | 借:應收股利(按照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宣告發(fā)放的現(xiàn)金股利或利潤) 貸:投資收益 |
(3)計提減值準備 |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 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一經(jīng)計提,持有期間不得轉回 |
(4)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 | 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應將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與實際取得價款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投資收益) |
點撥:
成本法核算不涉及調整“初始投資成本”。
提示:
(1)子公司將未分配利潤或盈余公積轉增股本(實收資本),且未向投資方提供等值現(xiàn)金股利或利潤的選擇權時,投資方并沒有獲得收取現(xiàn)金股利或者利潤的權力,該項交易通常屬于子公司自身權益結構的重分類,母公司不應確認相關的投資收益。
(2)在個別財務報表中,投資性主體對子公司的會計處理應與合并財務報表原則一致,即只應將對那些為投資性主體的投資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子公司的投資作為長期股權投資并按照成本法核算,對其他子公司的投資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知識點來源:第六章 長期股權投資與合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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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內容選自張志鳳老師《會計》科目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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