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提單位和個人社保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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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提單位和個人社保會計分錄:
1、計提工資及社保時:
借:管理費用等(根據(jù)員工社保費歸屬部門計入對應科目)
貸: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發(fā)放工資時代扣員工個人社保: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銀行存款
3、繳納員工社保時:
借: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
應付職工薪酬——單位社保
貸: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
其他應付款包括應付租入包裝物租金、存入保證金、應付的經(jīng)營租入固定資產(chǎn)的租金、無形資產(chǎn)的租金、應付的罰款、滯納金、違約金等。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yè)除應付賬款、應付票據(jù)、預收賬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股利等經(jīng)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項應付、暫收的款項,如應付經(jīng)營租賃固定資產(chǎn)租金、租入包裝物租金、存入保證金等。
企業(yè)應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其他應付款的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并按照其他應付款的項目和對方單位(或個人)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貸方登記發(fā)生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借方登記償還或轉銷的各種應付、暫收款項;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yè)應付未付的其他應付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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