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稅法一》第三章消費稅-計稅依據(jù)
俗話說:“心急吃不了熱豆腐”,誰都沒有辦法一口吃成個胖子,所以小伙伴們在備考稅務師考試時一定要靜下心來,小奧為大家準備了消費稅中計稅依據(jù)的熱門答疑,一起看看吧。

【提問】這個價格不是含消費稅嗎? 為什么不先換算呢?
【相關例題】甲生產(chǎn)企業(y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9年4月銷售自產(chǎn)雪茄煙,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0萬元;銷售自產(chǎn)的煙絲,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萬元;另將雪茄煙與煙絲組成禮品盒銷售,取得不含稅銷售額30萬元,其中雪茄煙銷售額18萬元,煙絲銷售額12萬元。已知:雪茄煙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36%,煙絲適用的消費稅稅率為30%,該企業(yè)當期無可抵扣的進項稅額。則甲生產(chǎn)企業(yè)上述業(yè)務應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合計( )萬元。
A.22.79
B.25.97
C.25.79
D.25.07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納稅人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計征消費稅。甲生產(chǎn)企業(yè)上述業(yè)務應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合計=(20+3+30)×13%+(20+30)×36%+3×30%=25.79(萬元)。
【答疑】我們之所以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因為消費稅是價內(nèi)稅,計稅依據(jù)中要包含消費稅本身。
其次如果題干中給出了應稅消費品的銷售價格,不管是否含增值稅,都是含消費稅的,所以如果直接銷售,有銷售價格的話,那么銷售價格中已經(jīng)包含了消費稅,直接用銷售價格乘以稅率計算消費稅,不需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
但是如果沒有銷售價格,需要組價計算的話,我們需要自己把消費稅包含到組成計稅價格中,這時候就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
本題已經(jīng)給出了銷售額,所以不需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
備考稅務師考試時小伙伴們一定要選擇適合自己的輔導書,這樣在學習時遇到難點也可以進行詳細解答,不用浪費大量時間進行查閱資料。
注:答疑內(nèi)容出自東奧《稅法一》東奧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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