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實務》強化考點:股份支付的處理
【例題?判斷題】公司回購股份形成庫存股用于職工股權激勵的,在職工行權購買本公司股份時,所收款項和等待期內根據職工提供服務所確認的相關資本公積的累計金額之和,與交付給職工庫存股成本的差額,應計入營業(yè)外收支。( )
【答案】×
【解析】在職工行權購買本企業(yè)股份時,企業(yè)應轉銷交付職工的庫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內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累計金額,同時按照其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例】20×5年12月,甲公司披露了股票期權計劃,具體如下:
一、股票期權的條件
股票期權的條件根據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規(guī)定,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之一時,激勵對象可以獲授股票期權:
1.20×6年年末,公司當年凈利潤增長率必須不低于18%;
2.20×7年年末,公司20×6~20×7年兩年凈利潤平均增長率不低于15%;
3.20×8年年末,公司20×6-20×8年三年凈利潤平均增長率不低于12%;
4.激勵對象未發(fā)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中國證監(jiān)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3)具有《公司法》規(guī)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公司的股權計劃授予的股票期權,激勵對象擁有在授權日起5年內的可行權日以行權價格購買公司股票的權利。當年未行權的股票期權可在以后年度行權。
二、股票期權的授予日、授予對象、授予數量和行權價格
1.股票期權的授予日:20×6年1月1日。
2.授予對象:
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技術總監(jiān)、市場總監(jiān)、董秘、財務總監(jiān)以及核心技術及業(yè)務人員等20人(名單略)。
3.行權價格:本次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格為3元/股。
4.授予數量:授予激勵對象每人20萬份股票期權,標的股票總數占當時總股本0.5%。
甲公司20×6-20×8年的相關情況如下:
甲公司股權激勵對象均不會出現授予股票期權條件4所述情形。
根據甲公司測算,其股票期權在授權日的公允價值為5.40元/份。
20×6年甲公司凈利潤增長率為16%,有2名激勵對象離開,但甲公司預計20×7年將保持快速增長,20×7年12月31日有望達到可行權條件。另外,企業(yè)預計20×7年沒有激勵對象離開企業(yè)。
20×7年甲公司凈利潤增長率為12%,有2名激勵對象離開,但甲公司預計20×8年將保持快速增長,20×8年12月31日有望達到可行權條件。另外,企業(yè)預計20×8年沒有激勵對象離開企業(yè)。
20×8年甲公司凈利潤增長率為10%,有2名激勵對象離開。
20×9年12月31日,甲公司激勵對象全部行權。
分析:
按照《企業(yè)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本例中的可行權條件是一項非市場業(yè)績條件。
第1年年末,雖然沒能實現凈利潤增長18%的要求,但公司預計下年將以同樣的速度增長。因此,能實現兩年平均增長15%的要求。所以公司將其預計等待期調整為2年。由于有2名管理人員離開,公司同時調整了期滿(兩年)后預計可行權期權的數量(20-2-0)。
第2年年末,雖然兩年實現15%增長的目標再次落空,但公司仍然估計能夠在第3年取得較理想的業(yè)績,從而實現3年平均增長12%的目標。所以公司將其預計等待期調整為3年。由于第2年有2名管理人員離開,高于預計數字,因此公司相應調整了第3年離開的人數(20-2-2-0)。
第3年年末,目標實現,實際離開人數為2人。公司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累計費用,并據此確認了第3年費用和調整。
1.服務費用和資本公積計算過程如表10-1所示。
表10-1 單位:元
| 年份 | 計算 | 當期費用 | 累計費用 |
| 20×6 | (20-2-0)×200 000×5.4×1/2 | 9 720 000 | 9 720 000 |
| 20×7 | (20-2-2-0)×200 000×5.4×2/3-9 720 000 | 1 800 000 | 11 520 000 |
| 20×8 | (20-2-2-2)×200 000×5.4-11 520 000 | 3 600 000 | 15 120 000 |
2.賬務處理:
(1)20×6年1月1日
授予日不作賬務處理。
(2)20×6年12月31日,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費用和資本公積
借:管理費用 9 720 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股份支付 9 720 000
(3)20×7年12月31日,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費用和資本公積
借:管理費用 1 800 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股份支付 1 800 000
(4)20×8年12月31日,將當期取得的服務計入相關費用和資本公積
借:管理費用 3 600 000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股份支付 3 600 000
(5)20×9年12月31日,激勵對象行權
借:銀行存款 8 400 000(14×200 000×3)
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股份支付 15 120 000
貸:股本 2 800 000(14×200 000×1)
資本公積——股本溢價 20 720 000
【例】20×4年年末,乙公司股東大會批準一項股票增值權激勵計劃,具體內容如下:
一、股票增值權的授予條件
1.激勵對象從20×5年1月1日起在該公司連續(xù)服務3年。
2.激勵對象未發(fā)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內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
(2)最近三年內因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中國證監(jiān)會予以行政處罰的;
(3)具有《公司法》規(guī)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
3.在授予日后5年內每12個月執(zhí)行一次增值權收益,符合可行權條件的激勵對象可按照當時股價的增長幅度獲得現金,該增值權應在20×9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