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chǎn)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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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chǎn)
1、接受固定資產(chǎn)投資
投資者投入固定資產(chǎn)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xié)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借:固定資產(chǎn)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實收資本(在注冊資本中享有的份額)
資本公積——資本溢價
2、通過捐贈、投資、非貨幣性資產(chǎn)交換、債務重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chǎn),以該資產(chǎn)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為計稅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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