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票的具體制度_2020年注會《經(jīng)濟法》答疑
失敗是什么?只是走近成功一小步;成功是什么?就是走過了所有通向失敗的路,只剩下一條路,那就是成功的路。小奧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冊會計師經(jīng)濟法的答疑,小伙伴快進來看看吧!

根據(jù)票據(jù)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情形中,匯票持票人可以取得期前追索權的有( )。
A.出票人被依法宣告破產
B.背書人被依法宣告破產
C.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產
D.承兌附條件
正確答案:C,D
【提問】為啥答案只選了CD?
【答疑】哈嘍!努力學習的小天使:
根據(jù)解析: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不包括出票人、背書人和保證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者因違法被責令終止業(yè)務活動,持票人可以取得期前追索權;因此出票人被依法宣告破產、背書人被依法宣告破產,持票人不可以取得期前追索權。因此,AB錯誤。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世上沒有絕望的處境,只有對處境絕望的人。小奧這里也會繼續(xù)幫助大家,為大家更新注冊會計師考試答疑的!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jīng)濟法》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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