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稅收相關法律》之無過錯責任
【東奧小編】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教材,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稅收相關法律》之無過錯責任
【學員提問】
因污染環(huán)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無過錯責任) 污染環(huán)境不屬于過錯嗎?為什么是無過錯責任?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您可能對無過錯責任和過錯責任沒有理解到位。
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依照法律規(guī)定不以當事人的主觀過錯為構成侵權行為的必備要件的歸責原則,即不論當事人在主觀上有沒有過錯,都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過錯責任,是指行為人違反民事義務并致他人損害時,應以過錯作為責任的要件和確定責任范圍的依據(jù)的責任。也就是說只有有過錯才承擔責任。
環(huán)境問題關系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環(huán)境污染侵權時,無過錯責任原則有利于追究侵權人的責任,救濟受害人,所以針對環(huán)境污染責任,采用了無過錯責任的歸責原則。
若您還有疑問,歡迎繼續(xù)提問。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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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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