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納稅人_2024年稅法二基礎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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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考試時間是11月2日-3日,相較于23年的考試時間提前了半個月,備考時間縮短,同學們更要注意把握時間!下面是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的稅務師《稅法二》基礎知識點,同學們快來打卡學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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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熟悉)
契稅的納稅義務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
契稅的納稅義務人強調的是“誰獲得產權誰納稅”,產權僅限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
例題:
單位和個人發(fā)生下列行為,應繳納契稅的是( ?。?。(2018年)
A.轉讓土地使用權
B.轉讓不動產所有權
C.承受不動產所有權
D.贈與不動產所有權
【答案】C
【解析】契稅的納稅人是房屋、土地權屬的承受方。房屋、土地權屬的轉讓方和贈與方無須繳納契稅。
所屬章節(jié):第七章 契稅
注:以上內容選自張泉春老師2024年《稅法二》輕一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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