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計稅方法_2025年稅法一預(yù)習(xí)考點
                               
                               
                               
                                   稅務(wù)師考試涉及的知識點廣泛且深入,如果沒有一個扎實的基礎(chǔ),很難在考試中取得好成績。通過預(yù)習(xí),考生可以提前發(fā)現(xiàn)自己對哪些知識點存在疑惑或不解,從而在正式學(xué)習(xí)時更加有針對性地解決這些問題。東奧會計在線在下文中整理了《稅法一》預(yù)習(xí)考點,同學(xué)們快來學(xué)習(xí)吧!

簡易計稅方法
1. 我國對小規(guī)模納稅人采用簡易計稅方法,只對小規(guī)模納稅人發(fā)生的銷售額征稅,同時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進項目所含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
2. 一般納稅人發(fā)生特定銷售行為,也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不可以抵扣對應(yīng)的進項稅額。
3. 計算公式:
當(dāng)期應(yīng)納增值稅額=當(dāng)期銷售額(不含增值稅)×征收率
所屬章節(jié):第二章 增值稅
注:以上內(nèi)容選自彭婷老師2024年《稅法一》基礎(chǔ)階段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xué)習(xí)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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