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考季】下列關于民事訴訟地域管轄的說法中,正確的有( ?。?。
正確答案:
(1)選項A: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fā)生地。(2)選項B:追索贍養(yǎng)費、撫育費、扶養(yǎng)費案件的幾個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轄區(qū)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3)選項C:因公司設立、確認股東資格、分配利潤、解散、股東名冊記載、請求變更公司登記、股東知情權、公司決議、公司合并、公司分立、公司減資、公司增資等糾紛提起的訴訟,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4)選項D: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5)選項E:因票據(jù)糾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jù)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訴訟受案范圍的管轄
知識點出處
第十七章 民事訴訟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20年考試教材第398,399,400,401,402頁
民事訴訟受案范圍的管轄
民事訴訟受案范圍的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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