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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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控政策
審計法規(guī)
評估法規(guī)
金融法規(guī)
工商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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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guī)
海關法規(guī)
國際會計準則
考試相關政策
類 別:印花稅文 號:財稅〔2014〕18號頒發(fā)日期:2013-04-13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西藏、寧夏、青海省(自治區(qū))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飛機租賃業(yè)發(fā)展的意見》(國辦發(fā)〔2013〕108號)的有關精神,促進飛機租賃業(yè)健康發(fā)展,現(xiàn)將有關印花稅政策通知如下: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暫免征收飛機租賃企業(yè)購機環(huán)節(jié)購銷合同印花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