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3%減按2% | 應稅行為 | 一般納稅人 | 小規(guī)模納稅人 | |
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 固定資產(chǎn) (有形動產(chǎn)) | ①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2% ②已抵扣進項稅額的: 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 |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2% | |
其他物品 | 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 |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3% | ||
銷售他人使用過的物品 | 舊貨(不含從事二手車經(jīng)銷業(yè)務的納稅人銷售其收購的二手車) |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3%)×2% | ||
王老師
2025-09-09 11:38:34 126人瀏覽
不可以。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銷售舊貨的話,那么必須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此時是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
而如果是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chǎn),購進時已抵扣進項稅額的話,那么不可以適用3%減按2%征收增值稅的政策。
舊貨是自己沒有使用過,進入商業(yè)流通環(huán)節(jié)的有使用價值的貨物,是由經(jīng)營舊貨的商業(yè)企業(yè)買來賣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指自己使用過,但還沒有報廢仍有使用價值的貨物,其銷售者則不一定是商業(yè)企業(yè)。
簡單理解:舊貨經(jīng)營者是買舊賣舊,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是買新用舊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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