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積分收入如何確認?
為什么17年的獎勵積分確認的收入用4500要比9500,不是4500比上45009500即14000呢? 為什么分母是預計要被兌換的積分呢?
問題來源:
2×17年度,有4500個積分被兌換,并且甲公司繼續(xù)預計將有9500個積分被兌換。
2×18年度,累計有8500個積分被兌換。預計將有9700個積分被兌換。
2×19年12月31日,授予的獎勵積分剩余部分失效。
假定不考慮相關稅費等因素的影響。
要求:
2×17年1月1日
獎勵積分公允價值=100000×9500/109500=8676(元)。
應確認收入=100000×100000/109500=91324(元)。
借:銀行存款 100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91324
合同負債 8676
(2)計算甲公司2×17年度因客戶使用獎勵積分應當確認的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甲公司確認獎勵積分的收入=8676×4500/9500=4110(元)。
借:合同負債 411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4110
3)計算甲公司2×18年度因客戶使用獎勵積分應當確認的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
甲公司確認獎勵積分的收入=8676×8500/9700-4110=3493(元)。
借:合同負債 3493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3493
(4)計算甲公司2×19年度因獎勵積分失效應當確認的收入,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本題答案中金額單位用元表示,計算結果保留整數(shù))。(★★★)
甲公司確認獎勵積分的收入=8676-4110-3493=1073(元)。
借:合同負債 1073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1073
【提示】①年末合同負債分攤計入收入的金額=獎勵積分公允價值×當年實際兌換部分/預計將被兌換總數(shù)-上一年已經分攤的金額;②獎勵積分失效時,應將合同負債余額一次確認為當期收入。
蘭老師
2019-05-23 10:48:19 4815人瀏覽
為什么17年的獎勵積分確認的收入用4500要比9500,不是4500比上45009500即14000呢?
【答】獎勵積分在2017年應確認收入的部分=2017年兌換的獎勵積分數(shù)÷2016年末預計要被兌換的獎勵積分數(shù)×獎勵積分部分對應的收入,即2×17年度,甲公司確認獎勵積分的收入=8676×4500/9500=4110(元)。其中9500為2016年末預計未來三年內一共可能被兌換的獎勵積分數(shù),所以不需要加上本期兌換的獎勵積分數(shù)4500。
為什么分母是預計要被兌換的積分呢?
【答】分母是預計要被兌換的積分,因為要在兌換期間內合理的確認收入,需要確定一個被兌換積分的最佳估計數(shù),可以理解成將獎勵積分部分對應的收入分攤到預計要被兌換的每一個獎勵積分上,再與當期兌換的獎勵積分數(shù)相乘確定當期應確認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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