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來源:

AI智能答疑老師
2025-05-04 08:50:47 395人瀏覽
普通動產的所有權轉移以交付為準,通常不需要登記。根據(jù)《民法典》規(guī)定,在多重買賣中,普通動產的所有權歸屬于先完成交付的買受人,而非登記(因普通動產本身不存在法定登記制度)。但需注意,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特殊動產雖屬動產,其物權變動采用登記對抗主義,這與普通動產存在區(qū)別。因此,普通動產交易中登記并非法定要件,所有權轉移核心在于實際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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