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不成立與決議可撤銷的區(qū)別?
問題來源:
正確答案:A,B,C
答案分析:選項D:屬于決議無效的情形。
劉老師
2024-07-17 15:21:05 787人瀏覽
決議不成立與決議可撤銷的主要區(qū)別在于其性質和法律效力。決議不成立通常指的是決議在程序上存在嚴重瑕疵,以至于無法形成有效的決議。例如,未召開相關會議、未對決議事項進行表決或表決未達到規(guī)定的通過比例等情形,這些都屬于決議不成立的情況。而決議可撤銷則是指決議在內容上可能存在一些不合法或不合規(guī)的問題,但這些問題并不足以使決議完全無效。在法定期限內,相關方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該決議??偟膩碚f,決議不成立更側重于程序上的缺陷,而決議可撤銷則更側重于內容上的問題。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相關答疑
-
2025-10-08
-
2024-07-20
-
2024-07-14
-
2024-07-06
-
2020-10-17
您可能感興趣的CPA試題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