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二》預習考點:企業(yè)所得稅稅率
稅務師考試涉及學科較多,可根據個人的目標要求分幾次通過,制定相應的學習計劃,每天的學習量也要有所控制,設定最低標準,以養(yǎng)成良好的學習習慣。
【內容導航】
企業(yè)所得稅稅率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二》企業(yè)所得稅
【知識點】企業(yè)所得稅稅率
企業(yè)所得稅稅率
| 種類 | 稅率 | 適用范圍 |
| 基本稅率 | 25% | 適用于居民企業(yè) |
| 中國境內設有機構、場所且所得與機構、場所有關聯的非居民企業(yè) | ||
| 兩檔優(yōu)惠稅率 | 減按20% |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yè) |
| 減按15% | 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yè) | |
| 預提所得稅稅率 (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 | 20% (實際征稅時適用10%稅率) | 適用于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yè) |
【難點】非居民納稅人的稅率:25%? 10%? 0?

【解釋】外國企業(yè)有五種:
一是有機構、有聯系,稅率25%;
二是有機構、境內無聯系,稅率10%;
三是有機構,境外無聯系,不納稅;
四是無機構、有聯系,稅率10%;
五是無機構、無聯系,不是我國所得稅納稅人,不納稅。其中前四種外國企業(yè)屬于我國的企業(yè)所得稅的納稅人。
【例題·單選題】某日本企業(yè)(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在中國境內設立分支機構,2011年該機構在中國境內取得咨詢收入500萬元,在中國境內培訓技術人員,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訓收入200萬元,在中國取得與該分支機構無實際聯系的特許費所得80萬元;在日本取得與該分支機構無實際聯系的所得70萬元。企業(yè)的應納企業(yè)所得稅收入總額為( )萬元。
A.500
B.580
C.830
D.780
【答案】D

【解析】企業(yè)應納稅收入總額=(500+200+80)=780(萬元)。
建議每天學習時,最好在學完知識點后,做一些稅務師練習題進行訓練,僅憑死記硬背過不了多久就可能遺忘,需要通過做題強化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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