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資源稅的征稅范圍
初級會計備考過程有疑問考生要在基礎和強化階段著重學習,為方便考生復習初級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東奧小編整理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考點,希望大家認真練習。
【內容導航】: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
(二)煙葉稅
(三)耕地占用稅
(四)資源稅的征稅范圍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第二單元車輛購置稅和車船稅的內容。
【知識點】:車輛購置稅和車船稅
第二單元 車輛購置稅和車船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簡稱城建稅)
1. 納稅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指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各類企業(yè)、行政單位、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2. 稅率
(1)城市維護建設稅實行地區(qū)差別比例稅率,一共3檔(7%、5%、1%)。
(2)由受托方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其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按受托方所在地適用稅率執(zhí)行。
(3)流動經營等無固定納稅地點的單位和個人,在經營地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的,其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繳納按經營地適用稅率執(zhí)行。
3. 計稅依據(jù)
(1)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jù),是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
(2)納稅人因違反增值稅、消費稅的有關規(guī)定而加收的滯納金和罰款,不作為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jù);但納稅人在被查補增值稅、消費稅和被處以罰款時,應同時對其城市維護建設稅進行補稅、征收滯納金和罰款。
4. 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實際繳納的消費稅)×適用稅率
5. “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1)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
(2)對由于減免增值稅、消費稅而發(fā)生退稅的,可同時退還已征收的城建稅,但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
6. 城市維護建設稅屬于附加稅,其征管方法完全比照增值稅、消費稅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二)教育費附加
1. 征收范圍:稅法規(guī)定征收增值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
2. 計稅依據(jù):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稅額之和。
3. 征收比率:3%。
4. 計算方法
應納教育費附加=(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實際繳納的消費稅)×3%
5. “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1)海關對進口產品代征的增值稅、消費稅,不征收教育費附加;
(2)對出口產品退還增值稅、消費稅的,不退還已征的教育費附加;但對由于減免增值稅、消費稅而發(fā)生退稅的,可同時退還已征收的教育費附加。
煙葉稅
1. 煙葉稅的納稅人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收購煙葉的單位。
2. 煙葉稅的征稅范圍包括晾曬煙葉、烤煙葉。
3. 煙葉稅實行比例稅率,稅率為20%。
4. 煙葉稅的應納稅額=煙葉收購金額×稅率
=煙葉收購價款×(1+10%)×稅率
5. 煙葉稅在煙葉收購環(huán)節(jié)征收。
6. 煙葉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購煙葉的當天;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申報納稅。
7. 對依法查處沒收的違法收購的煙葉,由收購罰沒煙葉的單位(而非罰沒單位)按照購買金額計算繳納煙葉稅。
8. 煙葉稅由地方稅務機關征收。
【相關鏈接】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fā)票或者銷售發(fā)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包括按規(guī)定繳納的煙葉稅)和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案例】某卷煙廠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11月份收購煙葉生產卷煙,取得合法收購憑證上注明煙葉收購價格為50萬元;該卷煙廠按照規(guī)定的方式向煙葉生產者支付了價外補貼,并與煙葉收購價款在同一收購憑證上分別注明。
【解析】該卷煙廠本月收購煙葉可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50×(1+10%)×(1+20%)×13%=8.5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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