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高頻考點:公司分立
【東奧小編】2017年中級職稱備考的征程已經(jīng)開啟,備考之路是漫長的,要抓住一點一滴的時間,我們一起來學習2017中級職稱《經(jīng)濟法》重要考點。
公司分立
1. 分立決議
(1)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會對公司分立作出決議時,必須經(jīng)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大會對公司分立作出決議時,必須經(jīng)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解釋】股東(大)會對分立事項進行表決時,投反對票的股東有權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回購其股權。
2. 通知債權人
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nèi)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nèi)在報紙上公告。
【解釋】公司分立程序中雖然也設置了通知、公告?zhèn)鶛嗳说某绦?,但并沒有賦予債權人“請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钡臋嗬?。
3. 債權債務
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解釋】在分立前與“債權人”的約定有效,但公司內(nèi)部的約定不能對抗債權人。
【例題?判斷題】公司分立前的債務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但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債務清償達成的書面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
【答案】√
預祝大家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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